2022年7月27日與28日,我參與了科技部組織的科研項目(課題)結題審計培訓。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審計秩序 促進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30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 號)及有關科研項目資金管理政策,中注協組織修訂了《中央財政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結題審計指引》。
通過這次培訓,我對審計指引的修訂情況有了比較清晰的理解,也收獲了新版審計指引的全面解讀。
史文靜老師和王鳳波老師先后介紹了審計指引的修訂情況,并按照審計業務流程,從初步業務活動和審計計劃、風險評估和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審計報告等方面解讀了新版審計指引。
指引的修訂主要體現在精簡和優化了審計報告,調整和補充完善了審計程序,以及根據最新科研經費管理政策更新了相關要求。
科研項目(課題)結題審計為特殊目的審計,審計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報告中客觀反映被審計單位的科研項目(課題)資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的具體情況,以便于為項目綜合績效評價提供重要依據,為科研資金監督和管理提供決策參考。審計人員需要掌握和尊重科研活動規律,在審計過程中遵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遵守相關審計準則中適用的規定,根據業務的具體情況恰當編制工作底稿。
在初步業務活動中,注冊會計師需要做到“知己知彼”,既要判斷自身是否具備專業勝任能力、必要的時間與資源及相關職業道德要求,評價被審計項目(課題)承擔單位關鍵人員的誠信情況、受托業務的可審性。
在計劃審計工作時,考慮到科研項目(課題)對于信息技術的應用,注冊會計師需要合理進行信息系統審計相關資源調配,充分識別評估信息系統導致的風險。
在進行風險評估時,審計人員需要了解被審計單位及項目(課題)基本情況,了解與結題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了解與資金管理相關的業務流程。
國辦發〔2021〕32 號文要求審計人員關注被審計單位是不是設置了科研財務助理以及科研財務助理的勝任能力如何,強調被審計單位建立并執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的責任。
資金管理方面,項目(課題)直接費用支出需建立完善的審批流程并遵照執行。每筆支出需經過完整的審批流程方可辦理。〕32 號文規定間接費用由被審計單位統籌安排支出。此時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執行觀察、檢查、穿行測試等審計程序來評估支出的審批流程是否完善、統籌安排使用是否合理等。
實質性程序的執行要點比較多,其中有幾點我印象尤其深刻。
其一,由于關聯方交易的復雜性與潛在風險,審計人員需要對關聯方進行重點關注。要關注設備費支出對象是否為關聯方、是否存在向關聯方單位采購材料的情況、是否存在向關聯方單位支付測試化驗加工支出的情況、是否存在向關聯方單位支付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支出的情況、應付未付支出的支付對象,判斷是否采取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其二,在對應付未付支出實施審計程序時,審計執業人員可以參考《科技部辦公廳關于堅決遏制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突擊花錢”中“四風”問題的通知》(國科辦資〔2021〕36號)
其三,國辦發〔2021〕32號文要求項目(課題)結束進行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因此審計人員需要關注驗收流程是否完整、驗收資料是否齊全等。
科研項目(課題)審計同樣需要兼顧效率與審計質量。加之審計指引修訂的出發點之一是“盡可能給科研人員減負”,因此,實施了控制測試且控制測試表明內控運行有效的,能夠詢問科研財務助理的,盡量減少對科研人員的詢問。對于項目(課題)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當實施現場審計。對于項目(課題)參與單位,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綜合運用職業判斷,在保證審計質量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采用非現場審計。從風險導向審計角度考量,這也是合理的。
審計報告格式的修訂,新指引下的審計報告分為引言段、項目(課題)基本情況段、項目(課題)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段、項目(課題)資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問題及建議段、審計意見(綜合執行)段、被審計單位和注冊會計師責任段、綜合使用限制段、附表(5項)、附送資料(1項電子)。
在審計報告中,資金使用情況方面,審計認定數與單位賬面支出數有差異的,需要重點披露。
根據審計指引,除用于佐證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外,注冊會計師通常無需復印被審計單位的記賬憑證等資料,但應在工作底稿中記錄所核查具體項目或事項的識別特征。
這一點引起了我的關注。其實抽查多少跟復印量多少是兩個概念,底稿中更需要體現的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思路,而非無止境地復制記賬憑證。
審計指引對科研經費審計提供了比較清晰的審計思路與方法,但審計人員在遇到指引沒有涉及的情況時仍要要參考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此外,審計人員還要熟悉科研經費有關財政法律法規、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相關管理規定。在實際的審計工作中,審計人員需要發揮自己的專業勝任能力,合理運用職業判斷,因地制宜、分析研判、據實評價,既要保證較高的業務質量,也要精簡不必要的審計程序。
審計指引意在指導注冊會計師執行中央財政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結題審計工作,明確工作要求,保證工作質量,減輕科研人員負擔,協會也將科研項目財務審計納入職業質量檢查范圍,這更要求我們審計人員恪守職業道德,嚴把職業質量,尊重科研活動規律,助力創新發展。
通過這次培訓,我對政府會計準則體系有了更多的理解與體會。武雷老師通過科研項目(課題)相關的會計科目核算的例子,清晰明了地闡述了政府會計主體的預算會計與財務會計的核算方式。
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對收入、費用、預算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結余等重要概念有如下定義:
收入是指報告期內導致政府會計主體凈資產增加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的流入。
費用是指報告期內導致政府會計主體凈資產減少的、含有服務潛力或者經濟利益的經濟資源的流出。
預算結余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預算年度內預算收入扣除預算支出后的資金余額,以及歷年滾存的資金余額。
政府會計主體中涉及科研項目(課題)的主體主要有科學事業單位與高等學校,從預算會計科目設置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別。比如,“事業收入”科目,科學事業單位設置的下級科目為“科研收入”和“非科研收入”,高等學校設置的下級科目為“教育事業收入”和“科研事業收入”。
通過這次培訓,我知悉了“備案制”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結題審計服務會計師事務所管理要求。
我們要牢記習近平總書記 “讓科研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 的重要指示,遵循“遵循規律,保障安全”、“放管結合,寬進嚴出”、“系統推進,綜合治理”的總體原則。事務所和執業人員要嚴格要求自我,主動學習相關政策,尊重科研活動規律,恪守職業道德,強化勤勉盡責,積極配合檢查;杜絕“弄虛作假、嚴重失職、審計能力不足、不配合相關工作、不配合整改要求”等負面情形。
總而言之,一方面,審計人員需要熟悉與科研項目(課題)經費相關的業務流程與會計核算方法,另一方面,審計人員需要熟悉審計指引,熟悉科研項目(課題)結題審計的業務流程,充分理解科研經費管理的政策措施,掌握科研經費的管理規律,盡可能給科研人員減負。
審計六組 湯雨薇 編